专题导读

发布时间:2015-10-28 作者:续合元

 专题导读

 

    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用户对电信业务需求不断提高,电信业务种类也变得更加丰富,传统电信运营企业将业务重点集中于其最为擅长的网络建设与维护,而对于大量的增值业务和功能化业务则转售给更加专业的企业,开展合作业务运营,虚拟运营商因此应运而生。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电信运营的模式。从商业运作上看,虚拟运营商并不具有网络,但是可以通过网络的租赁和使用,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样以来,虚拟运营商就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业务的开发、运营、推广和销售,为用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虚拟运营商于1999年在欧洲开始兴起,之后包括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市场都相继开放,并均将其视为激活电信市场竞争、打破垄断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关于开放虚拟运营商政策的呼吁已持续数年。2012年6月27日,工信部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2013年1月工信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京东、迪信通、巴士在线等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允许其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运营。到目前为止,工信部共向42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


    中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开展,为电信市场带来了很多变化,如市场竞争者数量迅速增加,产品服务多元化等。纵观全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目前仍保持着勃勃生机。中国虚拟运营商自2014年5月陆续放号以来,在一年的时间内已超过600万用户。但虚拟运营业务还只是刚刚开始,未来其该如何发展,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我们这期专题的论文凝聚了作者多年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希望能给读者有益的启示与参考。在此,对各位作者的积极支持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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