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平台项目
——数据共享促进政务服务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数字高新经济腾飞
2019年12月,苏州高新区建成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共享交换平台”),平台定位为全区唯一的对上数据总管道和区级的数据总枢纽,承载和提供全区各部门的共享交换服务。
区共享交换平台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枢纽:建设(1)围绕数据汇聚和流通的共享交换系统;(2)围绕数据治理和使用的共享数据中心(3)围绕数据管理和协调的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二是总管道:实现与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一)共享交换系统:高新区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数据共享交换中心系统和前置交换子系统两部分。数据共享交换中心系统主要负责运营数据交换主干道,调度前置交换子系统,保障数据交换链路畅通与数据的准确及时传输。为全区各政务部门部署前置交换子系统,对接各委办局业务系统,通过业务接口适配,实现交换桥接与前置交换。
(二)共享数据中心:按照市级“三类五库”的建设要求,结合新区实际信息化建设情况,通过共享数据中心的建设,对共享频度高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统一治理,包括信息资源管理、数据交换、数据的加工、整合、关联、运维,形成标准规范的“区级数据”,为全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坚实支撑。积极响应国家对于安全可控的有关要求,明确引入国产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数据库,加大数据安全保障力度。
(三)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完成后,为进一步满足各委办局数据共享交换的迫切需求,明确平台使用规范,顺畅数据共享流程,配套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一是持续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和接口服务,为各单位数据对接提供实施服务,包括委办局数据采集,包括ETL流程编排、开发、维护等。二是建立完善的平台技术标准规范。拟定《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数据采集规范》《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制度》等8类标准规范。三是持续开展数据治理。配套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和共享数据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体系设计和数据治理实施服务工作。从数据采集存储标准、数据服务接口统计、基础数据标准规范编制和数据质量评估指标设计等方面进行新区数据治理体系的设计。基于数据治理体系的设计要求和标准,开展共享高频数据加工、共享资源目录更新维护、部门贯标和数据质量评估等实施工作。
2021年10月,在《苏州高新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提出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框架要求下,苏州高新区创新打造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作为区共享交换平台的迭代升级,一体化平台定位为全区数字政府数据总入口和共享交换总枢纽,在实现市、区、街道(镇)三级数据共享基础上,集成政务信息资源查看、发布、订阅、审批功能,并在经济、教育、产业等方面逐步汇聚“数据决策能力”和“企业分析能力”,为区级部门协同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一体化平台建设采用“1+1+2”框架体系,即1个门户、1个数据底座(大数据平台、高新区区块链基础平台、能力开放平台)、2个能力支撑(数据决策能力和企业分析能力)。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大数据平台能力、区块链基础平台能力、能力开放平台、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以及相关大数据应用框架,为整个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政府的精准管理和舒心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整合区内信息化系统平台、拓展移动办公应用、推进政务数据开放,进一步夯实区政务资源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共服务高效化、社会治理精准化、政府决策科学化,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